6日2日,蘇州市房地產長效機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實施16條措施,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具體如下:
一、改善供給,提供多樣化優質住宅
1.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全面推動建立“人、房、地、錢”聯動新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結構合理和平穩健康發展。
2.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強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項目的分類監管和處置,推動項目建設交付,防范化解樓盤風險,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3.推動商品住房去庫存。堅持“以需定購”,組織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主體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職工租住。
4.根據各樓盤外部配套需求,完善住宅小區15分鐘生活圈內商業、醫療、教育、公共交通等配套設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5.結合不同區域、不同人群,差異化細分市場,合理確定入市地塊產品類型,結合市場需求,屬地政府因地制宜,合理設定精裝要求,賦予開發企業更多自主權,為消費者提供更為多元的服務。
6.加大房票推廣力度,做好房票通兌工作,提高房票使用效率。建立全市統一的房票房源庫,房票房源庫可納入非住宅商品房、車庫、地下車位等房源。
7.全面推廣建設改善型住宅,優化建筑設計品質。在住宅設計中主動創新設計理念、應用新技術新材料的設計單位,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優秀勘察設計評選獲獎資格。合理優化住宅小區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底層架空、挑空空間,以及陽臺等半開敞空間指標計算規則。實施智能建造、提高綠色建筑標準的新出讓住宅地塊可給予容積率獎勵。引導企業提高在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術應用,提升住宅品質。在城市郊區不具備公共交通條件但景觀、區位等條件較好的區域,以及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歷史城區等,停止執行容積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標準。
8.制定品質住宅物業服務指引,精準滿足個性化需求。支持物業企業向養老、托幼、健康等領域延伸拓展服務,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建立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定制化產品和個*化**,提高物業服務效能。
二、優化服務,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9.動態建立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應進盡進”,商業銀行對合規“白名單”項目“應貸盡貸”,滿足在建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10.支持車位與住宅同步銷售。合理設置新出讓住宅用地車位規劃配比。
11.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樁基礎分段施工,取得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意見并經審圖合格后,可申請基礎(樁基)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降低成本,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12.全市范圍內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實施換購住房個稅退稅優惠(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實施購房契稅補貼(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50%契稅補貼(最高不超過房屋契稅計稅依據的1%),對“賣舊買新”的實施分層次購房契稅補貼。
13.在本市購買或擁有合法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的非蘇州戶籍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落戶。
14.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商業銀行可根據客戶風險狀況,自主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5%。購房人在所購住房城區范圍內無住房的,或在所購住房城區范圍內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辦理新購住房的按揭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對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在住房套數認定時核減1套住房。
15.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不低于2.775%和3.325%。個人和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分別提高至120萬和150萬;二孩及以上家庭額度上浮3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在讀)、畢業10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及留學回國人員額度上浮50%。
16.建設城市“房產超市”,搭建平臺,鼓勵房企開展住房團購活動,滿足不同人群的購房需求。